核心含义
rabble 的核心含义是“乌合之众”,指一群混乱、无组织、缺乏纪律的人群。其本义可追溯至“嘈杂、喧闹的群体”,后引申为贬义的“暴民”或“下等人”。在具体使用中,它既可以指聚集在一起闹事的暴徒(如 riots),也可以泛指社会上被轻视的底层民众(如 the rabble)。从本义到引申义,其核心始终是“缺乏秩序与教养的群体”,带有强烈的负面色彩。
英 /ˈræbəl/美 /ˈræbəl/
n. 名词
乌合之众;暴民;下等人
rabble 的核心含义是“乌合之众”,指一群混乱、无组织、缺乏纪律的人群。其本义可追溯至“嘈杂、喧闹的群体”,后引申为贬义的“暴民”或“下等人”。在具体使用中,它既可以指聚集在一起闹事的暴徒(如 riots),也可以泛指社会上被轻视的底层民众(如 the rabble)。从本义到引申义,其核心始终是“缺乏秩序与教养的群体”,带有强烈的负面色彩。
rabble 的词源尚不确定,可能源自中古荷兰语或低地德语,与“rapen”(匆忙聚集)有关。其构词无词根词缀可拆解,但可联想“rattle”(咔嗒作响)与“babble”(嘈杂说话)的混合,暗示嘈杂无序的群体。记忆时可将其与“mob”(暴民)联系,但 rabble 更强调混乱与低下。
rabble 多用于文学作品、新闻报道或正式评论中,以贬义描述群体。在新闻报道中,常指参与骚乱的暴民;在文学作品中,可能带有轻蔑或批判语气;在日常口语中较少使用,若使用则多带戏谑或厌恶。学术写作中极少出现,因其语义过于主观。
rabble 为集合名词,通常不可数,但可用“a rabble of”修饰复数群体。常见句型如“the rabble”(指底层民众)或“a rabble of protesters”。易错点:不可误用为动词,且注意其贬义色彩,避免在客观描述中使用。
rabble 与 mob 相近,但 mob 更强调暴力的群体,而 rabble 更突出混乱与低下;与 crowd 相比,crowd 中性,而 rabble 贬义;与 riffraff 相近,但 riffraff 更强调社会底层。使用时,若指中性的人群用 crowd,若指暴乱用 mob,若强调贬义混乱用 rabble。
rabble 语域偏正式,但带有强烈的贬义和轻蔑色彩,使用时需注意语境,避免冒犯。常见误用包括将其当作中性词使用,或与“mob”混用。在正式写作中,若需客观描述,应避免使用此词。